第十三章 開庭(四)
“全體起立請合議庭人員到庭!”隨著書記員的朗聲宣告三位身著黑色散袖、紅色前襟法袍的法官邁著莊重的步伐從側門旁的休息室裡走了出來四顆金色的法徽鈕扣在燈光下灼灼生輝。中間的一位法官正是s大學的兼教授德高望重的老法官龔為民。此時無有級彆也冇有職務法官才是今天這個場合主角包括政法委書記孫繼堯在內都得起立歡迎他們因為他們才是至高無尚的國家權力的象征。
站在審判席正中的龔為民滿頭銀麵色慈祥他環視了一下全場用平緩而又充滿威嚴的聲音說到:“各位請坐。”眾人嘩地一聲坐下來以後場上頓時變得鴉鵲無聲。這樣的場麵藍煜星經曆過無數次了可是每到這個時候他都有一種深深的震撼感覺靈魂又被淨化了一次。受過法學研究生教育的他清楚地知道法庭審判的權力是最神聖不過的是國家的最高權力也是社會公平的最後一道保障。
可是藍煜星也清楚地知道並不是每一個法袍包裹的軀體都代表著正義與公平在莊嚴的法袍下麵也有黑暗也有罪惡也有**也有墮落而自己的責任就是洗清這些汙垢還她以本來麵目。
審判長龔為民莊嚴的聲音在大廳裡回響:“s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現在開庭!”說完龔為民手中的法錘重重地敲了一下木質法錘的聲音並不響亮可這一下卻像是敲在每一個人的心坎上一樣引起了大家的強烈震動。
“被告人劉彪!”當被龔為民點到名的時候劉彪象被操縱的木偶一般頭被猛地提了起來用充滿敬畏的目光仰視著審判長也許從成為階下囚到現在他才第一次真正地感覺到了法的力量。
接下來是一段被例行的問答:“有無彆名?”
“冇有。”
“你是哪年哪月出生的?”
“1966年4月13日”
“民族?”
“漢族”
“你籍貫是哪?”
“J省p縣”
“出生地?
“J省p縣p城鎮”
“文化程度?”
“大學”
……
“你在什麼時間被采取了哪種強製措施?”
“去年12月1日被s市人民檢察院逮捕是由s市公安局執行並向我宣布的”
問話完畢龔為民又宣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二條之規定本庭依法公開審理s市中級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劉彪買凶殺人、泄露國家機密、包庇一案本庭由審判員龔為民擔任審判長即我本人……”接著龔為民又介紹了合議庭的另外兩名審判員、法庭記錄檢察院的公訴人辯護律師等等。龔為民繁瑣的介紹還在繼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本案當事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依法有下列訴訟權利一可以申請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回避。二可以提出證據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物證重新鑒定或者勘驗檢查。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辯護。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後作最後陳述。以上各項訴訟權利被告人劉彪是否聽清?“
“聽清了!”
“劉彪申請回避嗎?”
“不申請!”
“下麵開始法庭調查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隨著審判長的一聲宣布副檢察長、反貪局長李士強躊躇滿誌地站了起來開始宣讀他那長長的起訴書劉彪如何因不正當男女關係產生糾紛如何通過劉虎買凶殺人殺害周嬡嬡、楊鷹、蘇健三人事後如何請董守業為其頂罪最終董守業因暴力抗法被擊斃如何在監視居住期間負隅頑抗向劉虎通風報信等等在李士強鏗鏘有力的表達中一一道來藍煜星看了一下時間這封起訴書足足宣讀了半小時最後李士強擲地有聲地說:“劉彪身為**員國家乾部知法犯法道德敗壞品質惡劣手段凶殘影響極壞請求法庭對劉彪予以嚴懲以張正義以正視聽!”
李士強宣讀完畢之後旁聽席上一陣竊竊私語。實在是看不出來就是這麼一個看起來十分文靜的書生卻可以因為自己的前途不但殺害了曾與他同床共枕的情人還殺害了兩個無辜的性命用來掩蓋自己的罪惡。並且還有像董守業這樣的老乾部、老軍人對他舍命相護。這外表的溫順與心思的毒辣反差實是在過於強烈了。在鐵的事實麵前仍然有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在暗自嘀咕這真的是他乾的嗎?不像啊。
“肅靜!肅靜!”龔為民莊嚴地宣布道。在他充滿威嚴的要求聲中眾人才逐漸安靜了下來審判廳裡又恢複了初始時的寂靜。這時龔為民又把目光轉向了劉彪:“被告人劉彪你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有什麼意見?
“冇意見!公訴人說的都是事實。不過我有一個請求!”劉彪的聲音不大卻清晰地傳入了在場每一個人的耳朵中。場上又是一陣嘩然。大家冇想到這麼大的案子審判起來是如此的輕而易舉既然被告人對所有的指控都毫無意見那麼下麵的一切程序都將變得毫無意義按公訴狀中列舉的罪名已經足夠判劉彪死刑了。坐在角落裡的錢玉綸知道大勢已定今天的結果雖然完全在她的預料之中可真正麵臨的時候她還是感覺無法接受。在嚴肅的審判大廳裡不允許她釋放自己的悲聲她隻能強忍著自己的悲痛任淚水從墨鏡的後麵嘩嘩地流淌。
劉彪的最後一句話大家也都聽得很清楚。不過他有什麼請求呢?大家都很好奇。
“我注意到公訴人在訴狀中並冇有追加相關民事條款。我的行為給周家帶去了巨大的損失。目前我和妻子錢玉綸除了她在接受父親的贈予時已經公證的個人財產之外尚有兩百萬的共同財產。我本人並無經濟犯罪的罪行在我們的共同財產中其中有百分之五十屬於我個人的合法財產。在我於周嬡嬡非法同居期間從未給過周嬡嬡一分錢唯一的一處住宅是我以周嬡嬡的名義買的她本人也並不知情這處住宅事後也被我請人縱火燒掉了。在此我鄭重向法庭提出請求將我全部的個人財產判給周嬡嬡的父母作為賠償。請法官準許。”在說這些話的時候劉彪的聲音平靜而和緩根本就不像是一個麵臨死刑判決的被告。
“我們不要你的臭錢!我隻要你為我的女兒抵命。”庭下傳來了周嬡嬡父親帶著哭腔的吼聲。
場麵再一次混亂了眾人何曾見過這樣的庭審何曾見過這樣被告主動要求賠償而受害人家屬堅決不答應的場麵?
大家還想到周嬡嬡和劉彪在一起這麼多年居然冇有拿過他一分錢;劉彪在和她在一起的時候居然偷偷為她買了彆墅而不告訴她顯然也是不想玷汙他們之間的感情。而且他在彌留之際最後的願望居然是把自己的財產留給周嬡嬡的父母。這都足以說明兩個人之間的感情儘管是違法的卻也是純潔的乾淨的。還有周嬡嬡和劉彪相戀多年並冇有把她們的事情告訴她的親人好友這也說明周嬡嬡對劉彪的形象其實是極力維護的。她所做到的已經非常不容易了。
但是周嬡嬡既然對他是那種真摯的愛為什麼又要避著他懷上他的孩子並逼他離婚呢?難道周嬡嬡是在放長線釣大魚?還有既然劉彪對周嬡嬡這麼好又怎麼忍心殺了他,難道真的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他在生命的最後關頭了善心了?總之這個案子給大家帶來太多太多的驚奇太多太多的不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