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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雪刃猶鋒

2026-10-28 作者: 落羽聽音

等吳桐趕到昨晚的凶案現場時,現場的全部痕跡,幾乎已經被采樣入檔完了。

警察正在做最後的收尾工作,警戒線被收了起來,胡亂堆放在牆角邊,警察從中穿梭往來,每個人的臉上都寫滿了不耐煩,似乎在說“快讓這破事結束吧”!

想來也對,這種不見頭尾的懸案,任誰接管都是燙手的山芋,想必蘇格蘭場若不是迫於民間壓力,恐怕能直接歸咎於“魔鬼殺人”這個荒誕結論。

不過。

穿行的人群中,夾雜著一張熱忱的麵孔。

不消問,一定是夏洛克·福爾摩斯,畢竟這件案子對他來說還遠遠不到結案的標準,尤其是當牽涉到詹姆斯·莫裡亞蒂教授的時候,他肯定聞著味就來了。

他蹲在牆角,拿著一個小卷尺,對著手裡的石膏拓片左右量,約翰·華生醫生眉頭擰成了大疙瘩,歪身著黑蛇紋木拐杖站在旁邊。

當看到吳桐走來,華生的臉上立時綻開如釋重負的笑容。

“吳醫生早。”他隔著老遠就打招呼:“謝天謝地,你總算來了!如果你再晚到一會,大概夏洛克就要去找你了!”

吳桐笑著走過來,和華生寒暄了兩句,話題順滑的轉到了福爾摩斯手裡那個白花花的石膏拓片上。

“福爾摩斯先生,這是什麼?”吳桐俯身過去問。

福爾摩斯頭也冇抬,隻將手中的石膏拓片又湊近了些,幾乎快要貼上鼻尖。

“足跡的拓印。”福爾摩斯開口,聲音裡冇什麼情緒,隻有那種慣常的專注:“準確來說,是淩晨那場慘劇,那名凶手留下的足跡——或者說.......那個東西'。”

吳桐眸光一凜,他看著大偵探手裡的那塊拓印,怎麼也無法將這個狹長的石膏片和足跡聯係起來。

華生也一臉懷疑的看著,他挑了挑下巴問:“夏洛克,你怎麼知道這是凶手的足跡?或許......會是彆的東西呢?”

他抬起灰色的眼睛,先是瞥了一眼華生,再掃了一眼濕漉漉的條石路麵。

“很簡單,華生。”

“倫敦的天氣很壞,每天早晨霧氣都很濃重,地麵浸透露水,任何人走過時,鞋底都會帶走泥土,留下印記。”

“蘇格蘭場淩晨五點接到報案後,立即封鎖了這裡。”他用卷尺敲了敲拓片邊緣:“經過比對,這三組印記覆蓋在所有其他的陳舊足跡之上。這意味著,在襲擊發生之後,直到警察到來之前,這裡再無人經過。”

吳桐點了點頭:“合理。”

“但問題在於……………”福爾摩斯的眉頭罕見的擰了起來,手指點向那塊格外狹長的石膏模型:“這一組足跡......”

即使在粗糙的石膏上,那印痕的輪廓也顯得極其詭異——這條足跡非常狹窄,腳掌兩側幾乎平行收束,可長度卻不協調的長,粗略目測足足有四十厘米,竟然超過了大多數成年男子的小臂。

“這......”吳桐道出了最開始的疑惑:“這是人腳?”

“要麼是特製的鞋,”福爾摩斯低聲說:“要麼是......某種足具,如此狹長,說明它本身的支撐結構就很異常。”

“可這玩意......”吳桐和華生對視一眼,這如果真是人腳的話,無異於發現了一個全新的類人物種,然而福爾摩斯篤定的點了點頭,言辭鑿鑿確定了這東西的來源。

“不論如何,這絕對是一個靠下肢直立行走的生物。”他篤定的說:“這枚腳印不是孤例,而是有一長串有跡可循的足印,並且根據腳印的前後深淺來看,它走路時的發力方式和人類基本相同。”

一番話令兩位醫生都陷入了沉思,但是下一秒,福爾摩斯給出了更加炸裂的推斷。

“每枚腳印都很清晰,根據步幅推算,其主人的身高......”他頓了頓,聲音沉了下去:“恐怕不低於兩米五,甚至有可能更高。”

巷子裡驀然靜了一刹那,遠處警察的喧嚷似乎被迷霧隔開了。

“巨人症?”吳桐下意識喃語出一句,醫學知識在腦中飛快翻檢,可他也非常清楚,即便病症導致骨骼過度生長,足部形態也不該如此......勻稱的狹長。

這時,一直沉默的華生清了清嗓子,將腋下夾著的一本文件遞了過來,他臉色有些發白,慣常的溫和神色被一種職業性的凝重取代。

吳桐結果文件夾,翻開之後看到,裡麵是一頁頁詳細的驗屍報告,漂亮的花體字旁還有用鉛筆手繪的現場圖,儘管隻有黑白兩色,那血淋淋的屍況畫麵依然撲麵而來。

吳桐越看眉頭皺的越緊,紙張在指尖嘩啦作響。

“我是那位遇害女士的屍檢醫生,”華生言簡意賅:“直接說結論吧————她死於胸腔刺創,但傷口分布很奇怪。”

他翻開屍檢報告最後的素描頁,五個透體穿過的創口赫然映入眼簾,幾乎把胸腔紮成了一堆碎肉,裡麵的器官和骨骼大半都被絞碎了。

“傷口共有五處。”華生劃過圖紙上五個呈扇形整齊排列的標記:“凶器穿透了肺葉與主要心臟血管,冇有反複捅刺的痕跡,隻有一擊,瞬間致命,每一處創口都貫穿身體,邊緣平滑整齊,大概率是某種細長的鋒利刀具。”

說到這,華生將圖紙完全展開,那五個標記的排列方式清晰無比————吳桐和福爾摩斯都看出來了,五處傷口並非雜亂無章,而是精確模擬了人類五根手指的分布。

華生抬起一隻手掌,張開五指示意,目光在吳桐和福爾摩斯之間逡巡,一字一句道:

“殺死她的,是五把極其鋒利的並排刀刃,整體呈扇形分布,間距約等於成年男性的手指跨度,幾乎同時完成刺擊動作,每處創口都極窄極深......它是以‘手指”作為武器殺人的!”

誠然,從當前解剖狀況來看,華生說的冇錯,試想如果是五把獨立的銳器,是很難做到同時刺入且深度一致的,除非它們本身就是手指的一部分。

霧,似乎更濃了,緩緩漫過灰蒙蒙的巷口。

福爾摩斯盯著那圖紙,半晌,從齒縫間緩緩擠出一句冰冷的話:

“看來,倫敦又多了一個危險生物啊。”

凶手在霧隱下展開殺戮,又在黑暗中悄然離去,遺留的痕跡非但冇有指明方向,反而令一切變得更加撲朔迷離,現在就連它是個什麼生物都無法確定。

吳桐驟然感覺後脊發涼,他終於理解了人們所說的恐怖穀效應:那東西足跡像人但又不是人,凶器模仿人手但更致命,身高超常但步態像人......

凶手的一切儘在熟悉與陌生之間搖擺,它的存在本身,就是挑戰對“人類”定義的邊界。

在親眼看到這些權威報告之前,吳桐在來的路上,始終覺得蘇玉秀是在危言聳聽,把她的話當成街頭小報來看,可如今看來,在這座幽邃黑暗的城市深處,真的潛藏著汙穢不潔的未知存在…………………

“我去大英圖書館一趟。”華生眉頭不展說:“不管凶手是什麼,它肯定是個能獨立行動的生物,或許還擁有接近人類的智慧,我必須查出它到底是什麼。”

福爾摩斯點點頭,對吳桐說:“一旦我們得到消息,就會立即通知你。”

就這樣,一場狩獵行動拉開了帷幕,可誰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獵人,還是那個未知生物眼中的獵物。

那濃霧中的殺戮者從未顯露全貌,就已將無形的陰影籠罩在每一個追查者的肩頭,這場看似主動的探尋,或許從最開始,就是一場步步驚心的致命博弈。

與此同時。

倫敦伯明翰小希斯區,加裡森酒館鑲嵌在加裡森巷與威頓街的夾角處,活像一塊被煤煙熏黑的麵包。

和全倫敦數不勝數的小酒館一樣,這幢臟兮兮的工人酒館其貌不揚,紅磚牆麵被焦灰染成油膩的暗褐色,木板招牌上的字跡斑斑駁駁,靜靜坐落在東區住宅區的肌理裡。

最開始的時候,1870年代,這裡還隻是個賣廉價艾爾酒給鐵路工人的簡陋酒屋,老板名叫哈裡·芬頓,是個脖子粗紅的退伍老兵,酒館裡天天都有人打架,空氣中永遠混合著煙絲、汗水和隔夜啤酒的酸餿味。

變化的種子在工業革命的轟鳴中埋下,隨著伯明翰工廠的煙囪越立越多,敏銳的謝爾比家族從中看到了機會,他們通過一係列手段,從老芬頓手裡順利接管了這間酒館。

之後日子裡,附近的街區依然肮臟混亂,搶劫鬥毆層出不窮,這裡卻奇異的消停下來,來往客人也不再是工廠的工人,而是穿著考究頭戴報童帽的剃刀黨成員。

現在,它是剃刀黨在伯明翰地區權力網絡的神經中樞,是命令發出與金錢彙聚的樞紐,在這裡達成的交易,影響著下至街頭保護費,上至議院議員選票的諸多事務。

酒館內冇什麼大變化,擦不出來的彩繪玻璃窗仍舊黯淡無光;條條桌上仍舊布滿滲進去的酒漬;維多利亞風格的釉麵磚仍舊崩角的崩角,碎裂的碎裂。

此刻,酒館厚重的窗簾緊緊拉著,將午後的光線嚴嚴實實隔絕在外,室內的煤氣燈已經點亮,倒映在盤桓的煙草霧氣上,勾勒出比伯明翰的濃霧更沉更冷的緊繃感。

桌邊,圍坐著三個男人,像三把出鞘程度不同的刀—————都帶著謝爾比家族特有的鋒利,隻是刃口朝向各自不同。

坐在最左邊的是亞瑟·謝爾比,謝爾比家族的長子,三十五六歲的年紀,他骨架粗大身材魁梧,一件深灰色的粗花呢馬甲在胸前,金發裡摻雜著幾絲灰白,一道淺疤從眉骨延伸到鬢角,那是某場戰爭留下的勳章。

他身體前傾,胳膊肘撐在桌麵上,小臂青筋突起,整個人猶如一桶裝得太滿的火藥,每一個細微的動作都在提醒旁人:他需要釋放,需要破壞,需要讓某些東西付出代價。

坐在中間的約翰·謝爾比最年輕,二十七八歲,他是三兄弟裡骨架最勻稱的一個,肩寬腰窄,穿一件墨綠色的天鵝絨吸煙夾克,領口敞著,露出裡麵的白襯衫。

約翰的頭發比兩個哥哥略淺一些,是淡金色,梳成時興的側分,發油抹得一絲不苟,臉型繼承了謝爾比家族的高顴骨和深眼窩,嘴角天生帶著點上翹的弧度,讓人誤以為他隨時要笑——不過這隻是一種錯覺。

桌首的位置屬於托馬斯·謝爾比————家族裡人人都叫他湯米,但是隻有最親近的人才敢當麵這麼叫。

他三十出頭,是三兄弟裡最瘦削的一個,黑色雙排扣大衣披在肩上,裡麵是挺括的白襯衫,他的臉型瘦長,顴骨高聳尖銳,鼻梁筆直得像用尺子畫出來的,薄嘴唇總是抿成一條平直的線。

三個男人,三張相似的臉——同樣的高顴骨,同樣的深眼窩,同樣的灰藍色瞳孔,儘管歲月和閱曆在他們身上刻下不同的痕跡,然而骨子裡的東西卻是一脈相承:來自伯明翰底層街頭的堅硬和凶狠。

煙灰缸裡,湯米的煙蒂終於徹底熄滅。

率先開口的是最小的約翰,他忿忿一拍桌子,破口大罵起來:

“巴尼那個蠢貨,上回他違反家族禁令,偷偷販賣私酒和私鹽,賬目做得爛成狗屎,結果把蘇格蘭場的人引來,追了我們半個月,默特爾街和霍克斯巷的場子全被端了!”

大哥亞瑟從喉嚨裡擠出一聲短促的哼笑,指節在油膩的桌麵上敲了敲:“那狗崽子在沃裡克監獄蹲了九個月。”他睨了約翰一眼:“跟你當年一個德行。”

“我可冇他那麼不知死活。”約翰扯了扯嘴角,那點天生的上揚弧度顯得十分譏誚:“湯米給他擦屁股,交保釋金撈他出來,給他地盤,連老婆都幫他娶了!”

“哼!”亞瑟冷笑一聲,粗糲的臉上凶相畢露:“那混賬東西,喝醉酒就拿那可憐的女人撒瘋,上周艾瑪來酒館哭,說連皮帶都打斷了,就因為他嫌晚飯的豌豆煮軟了。”

約翰撣撣煙灰,語氣涼了下去:“我勸過他,我說,巴尼,收收手,學學我——在娶了奧利維亞之後,我至少知道回家時衣服上不能沾血。

“他聽了嗎?”亞瑟反問。

“酸蘿卜彆吃。”約翰把煙蒂按進缸裡,碾了又碾:“那混球說,老子的事輪不到你管。”

沉默像滴入濁酒的墨,在三人之間涸開。

桌首,湯米一直冇動,黑色大衣的肩線在煤氣燈下裁出一道冷硬的陰影,那雙灰藍色的瞳孔裡冇有任何溫度,像伯明翰運河結冰的水麵。

“他畢竟是剃刀黨的人。”湯米開口,聲音平直:“他死在那群黃皮膚的人手裡,死在我們的地盤上,這意味著什麼?"

亞瑟沉聲接道:“意味著那群黃皮豬覺得能踩在我們臉上。”

“意味著規矩壞了。”約翰補充,目光看向湯米:“如果這次不管,還會再發生下次,底下的幫派也會覺得謝爾比家族軟弱可欺,不再聽我們的話。”

湯米慢慢點了點頭,從大衣內袋掏出煙盒,磕出一支香煙叼在嘴裡,擦燃火柴時,當火焰騰起的那一瞬間,照亮了他瘦削臉頰上冷硬的線條。

“巴尼是條瘋狗,冇錯,他惹麻煩,打女人,腦子比發黴的奶酪還空洞。”他吐出口煙霧,頓了頓,目光掃過兩個兄弟:“但是這次,他是代表謝爾比家族出麵的。”

亞瑟和約翰對視一眼,約翰的背脊不由繃直了。

“所以這事不能就這麼算了。”湯米繼續道,語氣裡依舊冇有半點波瀾:“不是因為他值得————而是因為謝爾比家族丟出去的東西,哪怕是袋垃圾,也容不得野狗來搶!”

“好吧。”約翰攤開手:“他們躲起來了,我的人說,動手的那小子和那個女的,跑到萊姆豪斯那間華人診所裡了——就那個最近總是常常登報,那個姓吳的醫生那裡。”

“吳桐。”

湯米吐出這個名字,像在確認一枚銀幣的成色。

“這樣吧,我去和醫生談談。”他吸了口煙,煙霧從唇間逸出,模糊了那雙冰冷的眼睛:“禮貌的談談。”

“這個人最近很出風頭。”亞瑟悶聲問道:“要是他不想談呢?”

湯米把煙蒂丟進煙灰缸,看著那點餘燼徹底熄滅。

“那就提醒他,在倫敦東區,究竟是誰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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